13809646238
住宅用地转让咨询 珠佳房地产 住宅用地转让
报价: 面议
最小起订: 1
有效期至: 长期有效
发布时间: 2020-05-25 21:30
发布IP: 123.58.44.104
浏览次数: 101
手机号: 13809646238
电话: 0769-83269138
详细信息

《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百零六条无处分权人将不动产或者动产转让给受让人的,住宅用地转让办理,所有权人有权追回;除法律另有规定外,符合下列情形的,受让人取得该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所有权:

(一)受让人受让该不动产或者动产时是善意的;

(二)以合理的价格转让;

(三)转让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已经登记,不需要登记的已经交付给受让人。
受让人依照前款规定取得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所有权的,个人住宅用地转让,原所有权人有权向无处分权人请求赔偿损失。




当把技术、经济上有直接依赖关系的工业组成联合企业时,如钢铁、石油化工、纺织、木材加工等联合企业,则需要很大用地。
可见影响工业用地大小的因素很多,规划中必须根据城市发展战略对不同类型的工业用地进行充分的调查分析,为未来的城市支柱产业留有足够的空间和弹性。
但同时也要注意工业发展应节约用地,住宅用地转让,充分利用和发挥城市土地市场和规划管理的作用,有效地控制城市工业用地的浪费现象。




土地出让环节1、契税。
在我国境内转移土地、房屋权属,承受的单位和个人为契税的纳税人,按成交价格的3%缴纳。
对承受国有土地使用权应支付的土地出让金应征收契税,不得因减免出让金减免契税。
2、印花税。
土地使用证,每本贴花5元;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按产权转移书据征收印花税,按合同载明出让金额的万分之五缴纳。

营业税。
凡转让土地使用权的单位和个人为营业税的纳税义务人。
以转让土地使用权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按5%税率计算缴纳。
单位和个人销售或转让其购置的不动产或受让的土地使用权,以全部收入减去不动产或土地使用权购置或受让原价后的余额为营业额。



住宅用地转让咨询-珠佳房地产-住宅用地转让由东莞市珠佳房地产投资有限公司提供。
东莞市珠佳房地产投资有限公司(www.gdshengjin668.com)坚持“以人为本”的企业理念,拥有一支的员工队伍,力求提供更好的产品和服务回馈社会,并欢迎广大新老客户光临惠顾,真诚合作、共创美好未来。
珠佳房地产——您可信赖的朋友,公司地址:东莞市东城区岗贝东城东路星河传说四区玉兰阁10栋102号,联系人:李小姐。

相关产品
相关房地产产品
新闻中心
产品分类
最新发布
站内搜索
 
联系方式
  • 地址:东莞市东城区岗贝东城东路星河传说四区玉兰阁10栋102号
  • 电话:0769-83269138
  • 手机:13809646238
  • 联系人:李小姐